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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類定存 保險局盯上解約率.png

保單是不是定存


不希望保單被定位為定存銷售,保險局逐年推出管制措施,從最早要求利變年金要收合理附加費用、解約金至少收3年,每年至少收1%開始,之後,又對躉繳六年期保單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,躉繳短年期及繳費三年期以下保單利率年年降,後來要求利變年金、萬能壽險不得有費差損。
之後,又有利變壽險前10年不得現金回饋、儲存生息、解約金至少收6年,2016年底是再降責任準備金利率,原本以為類定存保單已幾乎無空間,但卻又發現部分銷售人員用長年期保單,勸誘客戶提早解約,當成短年期儲蓄險賣。
 

追蹤7年解約率
 

今年保險局再祭措施,即是從2018年開始,各公司前5大銷售的主力保單,要追蹤7年解約率,若比當初保單預估的解約率偏離度達14%;三年內解約率達30%,壽險公司就必須說明原因及提出因應措施,是要停售保單、增提準備金還是增資。

 

還要注意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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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