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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,朝野對於勞基法修正吵得沸沸揚揚的,且在某位企業主「台灣那裡有勞工過勞死?有,也是本來就有病」的談話,引發各界爭議之際,勞動部也開始針對「過勞」進行定義。
過勞死定義
勞動部的認定是「考量腦心血管疾病勞工如果長期睡眠不足,其過勞促發風險將增加。至於是否屬職業因素促發腦心血管疾病,須整體評估個案是否有歷經異常的事件、短期工作負荷過重或長期工作負荷過重等各項危害因子,爰除工時因素外,尚須考量其工作型態(如不規律、夜/輪班、作業環境..)及精神負荷等其他因子,並由專科醫師就工作與疾病發生之因果關係綜合評估判斷」。
工作過度『積勞成疾』死亡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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