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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智症分類多 阿茲海默氏症佔6成
 
根據醫學專業的分類,失智症包括了阿茲海默症(Alzheimer disease)、血管型失智症、路易氏體失智症、額顳葉型失智症、巴金森氏症失智症等。其中的阿茲海默症,就佔了失智症中六到七成的成因,是一種發病進程緩慢、卻隨時間不斷惡化的持續性神經功能障礙。 
 
第二高 血管性失智症
 
至於失智症病患最常見的第二名,就是血管性失智症了。根據專科醫師的說法,「血管性失智症」顧名思義,是由於腦血管疾病後所導致的失智症,血管性失智症的症狀較為複雜,受其受損的腦部位和受損程度而定,且症狀與其他失智症的症狀可能略有不同。 
 
血管性失智症的退化速度,取決於中風次數與中風發生的位置,有其三大合併症,分別是:感染、跌倒和再度中風。根據研究,血管性失智症病人的死亡率,較其他老年失智症患者來得高。 
 
三類保單轉移失智風險
 
而對於有風險意識的人來說,看此新聞最關心的,莫過於「哪一種保單」,可以幫忙轉移因為失智所造成的高額長照費用風險?單從保單條款內容來看,目前可以協助轉移失智相關風險的保單,主要有以下3種:
 
一、長期照護險
 
首先是傳統的「長期照護險」。根據其保單條款定義,只要是被保險人經醫師,透過各種專業量表(包括巴氏量表、失智評分量表...等)診斷,符合「失能(進食、移位、如廁、沐浴、平地行動及更衣6項中,有3項「不能為之」)」或「失智(對於時間、地點及人物3項中,有兩項不能分辨)」的狀態,且達一定的程度(中度失能或失智),就能夠開始領取一筆保險金(一次金),以及定期給付的分期保險金(分期金)。
 
而且,這裡所提到的「失智」,泛指「按「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」第九版(ICD-9-CM)編號第290號、第294號及第331.0號所稱病症」。簡單來說,包括所有因為疾病造成,或自然老化的失智。
 
二、類長照保單中的特定傷病險
 
所謂「類長照保單」中的「特定傷病險」。這種保單其實就是「特定傷病險」,只不過,它與傳統特定傷病險最大的不同,就在於:被保險人在罹患條款中所列的特定病名之後,可以先領取一筆「特定傷病保險金」(一次金),並且在日後每保單週年月時,再定期領取一筆保險金(分期金)。
 
三、類長照保單中的殘扶險
 
再者,則是被歸類在「類長照保單」中的「殘扶險」。簡單來說,殘扶險其實就是傳統「單筆給付」型「殘廢險」的延伸,也就是當被保險人因為疾病或意外導致各級殘廢(依照「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」而定,目前為11級79項)時,就可以開始領取依「不同殘廢等級」而給付的「一次金」與「分期金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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